品类 · 个护
卷发棒、直发夹等电热美发器
欧盟海关编码 CN 8516 32 00 · Electro-thermic hairdressing apparatus (excl. hairdryers)
【本编码包含】CN 8516 32 00(TARIC 8516320000,没有再往下细分)的官方描述是「其他电热美发器具」,也就是品目8516里除吹风机以外、靠电加热来做造型的美发器具。常见产品:直发夹/夹板(Glätteisen / lisseur);卷发棒、卷发钳、自动卷发器;波浪夹和蛋卷棒(Welleneisen / fer à onduler);电热直发梳和电热卷发梳(Glättbürste / brosse lissante chauffante);电热发卷套装(Heizwickler / bigoudis chauffants);胡须拉直梳;带蒸汽的直发夹;沙龙用电热烫发器。无线或USB充电的迷你直发夹,只要是用电加热,同样归在这里。
【常见边界产品,归在别处】
① 吹风机归 8516 31 00;干手器归 8516 33 00。
② 热风梳/热风造型器(吹风+造型,含可换头的多功能造型器)是典型边界产品,按「主要功能」判断:以吹干为主的通常归 8516 31 00,以卷发/拉直造型为主的常见归 8516 32 00。各国海关做法不一,大批量进口前建议在EBTI数据库查同类BTI,或申请约束性税则裁定。
③ 不加热的发卷、卷发夹、发夹归 9615(该品目明确排除品目8516的产品);不加热的普通梳子归 9615,发刷归 9603。
④ 电动理发推子、剃须刀、脱毛器归 8510。
⑤ 单独进口的加热板、陶瓷板等零件归 8516 90 00;电热电阻归 8516 80。
⑥ 用丁烷/燃气加热的无线卷发器不是「电热」器具,不归品目8516,需另行归类。
⑦ 加热睫毛夹、加热护发帽等产品归类有争议,请先查BTI。
⑧ 随产品附送的护发精华、喷雾属于化妆品(第33章),要按化妆品法规单独合规。
本页只核实了 8516 32 00 的税率。
每月进口额(近 36 个月)
深色为最近 12 个月。看季节性:哪几个月是进货高峰,就是你最晚要备好货的时间。
哪些国家进口最多
| 国家/地区 | 12 个月进口额 | 占欧盟 | 同比 |
|---|---|---|---|
| 法国 | €9,310 万 | 25.4% | -1.0% |
| 德国 | €5,633 万 | 15.4% | -26.2% |
| 荷兰 | €4,810 万 | 13.1% | -60.2% |
| 波兰 | €4,016 万 | 11.0% | +465.8% |
| 西班牙 | €3,257 万 | 8.9% | +4.1% |
| 意大利 | €2,145 万 | 5.9% | -14.4% |
| 比利时 | €1,715 万 | 4.7% | -6.0% |
| 爱尔兰 | €1,568 万 | 4.3% | -0.7% |
| 斯洛伐克 | €734 万 | 2.0% | -2.1% |
| 瑞典 | €683 万 | 1.9% | -1.8% |
荷兰、比利时的数字常常偏高:大量货物在鹿特丹、安特卫普港清关后再运往德国、法国等地(所谓"鹿特丹效应")。看终端市场时,德国、法国、意大利、波兰的数字更接近当地真实需求。
关税
第三国关税(普通税率):2.7%:第三国关税(ERGA OMNES),适用于原产中国的货物。TARIC 代码 8516320000(无细分),自2005-01-01起生效;法律依据为 Regulation (EC) No 2261/98(TARIC: R9822610),即修订《共同海关税则》Regulation (EEC) No 2658/87 附件I(组合命名法)的约定税率。中国在欧盟没有关税优惠,因此适用2.7%。查询日期2026-10-14,TARIC 最后更新2026-10-13。进口增值税另计:德国19%,法国20%。
对华贸易救济(反倾销 / 反补贴):none found:2026-10-14 在 TARIC 按原产地 CN 查询 8516320000,没有任何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。页面上其余措施只有:船舶/钻井平台用途和航空器用途的关税暂停(Regulation (EEC) No 2658/87(TARIC: R2658/87)及 TARIC: R1517/18 所列措施,有最终用途条件,与电商零售无关),以及低值包裹€3固定关税(TARIC: R0382/26,另行处理)。
€150 以下小包:2026-07-01 至 2028-07-01:单票内在价值不超过 €150、从欧盟外直接卖给消费者的远程销售(B2C),按每个申报行收 €3 关税,取代原来的从价关税。不管增值税走 IOSS、特殊安排还是普通进口增值税,也不管邮政还是快递,都一样。依据是理事会条例 (EU) 2026/382;条例里"邮政货件"的定义,已由授权条例 (EU) 2026/1022 改为"≤€150 的远程销售货物",不再看承运人。理事会条例序言第 6 点仍写着"未注册 IOSS 的按正常税则征税",这一点有争议,但德法海关都按宽口径执行。
"item" 指同一票货里税号、品名相同的商品,实务上按申报行收,和这一行有几件无关。H7 按 HS 6 位分行,H6 按 CN 8 位,H1 按 TARIC 10 位加原产地。同款商品拆成多行,每行都收。
备货进 FBA 或海外仓、清关后再卖,属于 B2B 进口,不收 €3,按上面的常规税率交关税和进口增值税。进口前已经逐单卖给消费者的货,即使整批进口,也按远程销售处理(反规避条款,实施条例 (EU) 2026/1200 新增的 2015/2447 第 243 条第 5 款)。
2026-11-01 起,远程销售申报必须填产品标识(PID)。另有每行 €2 的欧盟处理费(授权法规 C(2026)6694),欧委会预计 11 月 1 日开征,但要以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为准;处理费对超过 €150 的远程销售也收,B2B 进口不收。€3 和处理费在退货时一般不退。
例子:直发夹、卷发棒常见零售单价约€15–60,绝大多数订单远低于€150,小包直邮基本都会按€3固定关税计征(约占货值的5%–20%,高于按2.7%计算的约€0.4–1.6)。只有少数高端造型套装的货值可能超过€150。
合规清单(卖进德国、法国需要满足什么)
另有一批所有品类都适用的规则:欧盟负责人和各类授权代表、德法 EPR 注册、电池法规时间表、绿色宣传和强迫劳动禁令等,见所有品类通用的规则。
点开每一条看详情。标明"不适用"的也列出来,是因为卖家常常误以为要做。
低电压指令(LVD)适用:插电(220–240V交流)的直发夹、卷发棒属于额定电压50–1000V交流的电气设备。
Directive 2014/35/EU (Low Voltage Directive) · 现行有效。协调标准清单见 Implementing Decision (EU) 2023/2723 及其修订(2024/1198、2024/2764、2025/1457、2025/1488;其中只有 2025/1457 涉及 EN 60335-1)。
为什么适用:适用:插电(220–240V交流)的直发夹、卷发棒属于额定电压50–1000V交流的电气设备。注意:纯电池或USB供电(如3.7V/5V直流)的无线款低于75V直流的下限,产品本身不在LVD范围内,安全要求改由GPSR管辖;但随附的电源适配器仍受LVD约束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制造商做内部生产控制(模块A),编制技术文件,签署欧盟符合性声明(DoC),加贴CE标志。
2)常用的协调标准(均已列入 Implementing Decision (EU) 2023/2723):EN 60335-1:2012 及修订至 A15:2021;EN 60335-2-23:2003 +A1:2008 +A11:2010 +A2:2015(护肤/护发器具的特殊要求,含手柄温升、支架、浴室用警示等);EN 62233:2008(电磁场暴露)。Implementing Decision (EU) 2025/1457 对 EN 60335-1:2012 加了限制:其中用试验探头检查可触及运动部件的条款不再赋予符合性推定。带旋转部件的自动卷发器要另行评估防卷发、防夹手风险。
3)产品或包装上必须标明:制造商名称/商标和邮寄地址;型号/批号;进口商名称和地址。
4)说明书和安全信息要用德语(德国)/法语(法国),并包含 EN 60335-1 第7.12条规定的「8岁以上儿童……」标准警示语,以及「勿在浴缸、淋浴、盛水容器附近使用」等警示。
5)插头必须与额定电流匹配:欧标扁插(EN 50075)最高只能用于2.5A。
电磁兼容指令(EMC)适用:含加热控制电路、温控芯片或显示屏的电器都可能产生电磁干扰。
Directive 2014/30/EU (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) · 现行有效(协调标准清单:Implementing Decision (EU) 2019/1326 及其修订)
为什么适用:适用:含加热控制电路、温控芯片或显示屏的电器都可能产生电磁干扰。插电款和电池款都在EMC范围内(EMC没有电压下限),这也是电池款仍然必须加贴CE的原因之一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编制EMC技术文件,并在DoC中列明。
2)常用标准:EN 55014-1(发射);EN 55014-2(抗扰度);EN 61000-3-2(谐波);EN 61000-3-3(电压闪烁)。具体被 OJ 引用的版本(如 EN 55014-1:2017+A11:2020 或更新的 EN IEC 55014-1/-2:2021),请按委员会最新清单核对。
3)CE标志与LVD共用一个标志、一份DoC。
电子电气设备有害物质限制指令(RoHS)适用:电热美发器属于RoHS附件I第2类「小家电」。
Directive 2011/65/EU (RoHS 2), as amended by Directive (EU) 2015/863 · 现行有效
为什么适用:适用:电热美发器属于RoHS附件I第2类「小家电」。2026年 Safety Gate 已有直发夹、热风梳因焊料含铅、塑料含邻苯而被通报的案例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均质材料中下列物质限值:铅、汞、六价铬、PBB、PBDE、DEHP、BBP、DBP、DIBP 各≤0.1%,镉≤0.01%。
2)按 EN IEC 63000:2018 编制RoHS技术文件,并纳入同一份DoC。
3)要求工厂提供焊锡、线材、塑料外壳、硅胶件的检测报告并定期抽检。通报案例:爱沙尼亚主管机构通报(编号 SR/00579/26)一款直发夹,焊料含铅28%;比利时主管机构通报(编号 SR/00054/26)一款中国原产的热风梳,焊料含铅67%、含镉0.56%,塑料含DEHP 16%、DIBP 1.5%。
通用产品安全法规(GPSR)适用(补充):直发夹、卷发棒是消费品,且受CE协调立法管辖(插电款:LVD、EMC、RoHS;电池/USB款:EMC、RoHS)。
Regulation (EU) 2023/988 (General Product Safety Regulation) · 自2024-12-13起适用
为什么适用:适用(补充):直发夹、卷发棒是消费品,且受CE协调立法管辖(插电款:LVD、EMC、RoHS;电池/USB款:EMC、RoHS)。按GPSR第2(1)条,第II章安全要求只覆盖协调立法没有涉及的风险:电池/USB款不在LVD范围内,其电气安全等风险就由GPSR第II章管辖。第III章第1节(第9–18条,含第16条)不适用,欧盟境内经营者要求改由市场监督法规 (EU) 2019/1020 第4条规定。第III章第2节(第19条远程销售页面信息、第20条通过Safety Business Gateway报告事故等)照常适用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欧盟境内责任经济运营者按市场监督法规 (EU) 2019/1020 第4条确定(GPSR第16条对本品不适用),见下一条。
2)每个商品页必须展示:制造商名称和联系方式、欧盟责任人、产品图片和型号、德语/法语警示语(第19条)。
3)电池/USB款:LVD未覆盖的风险适用GPSR第II章安全要求,要做风险分析并编制技术文件,可参照 EN 60335 系列和 EN 62133-2(锂电池)。
4)发生事故须通过 Safety Business Gateway 报告(第20条)。
5)德国通过 ProdSG 执行;GS标志是自愿性的。
市场监督法规(欧盟责任经济运营者)适用:LVD、EMC、RoHS都在第4(5)条所列法规之内,中国卖家直接向欧盟销售时必须有欧盟境内的经济运营者。
Regulation (EU) 2019/1020 on market surveillance and compliance of products, Art. 4 · 自2021-07-16起适用
为什么适用:适用:LVD、EMC、RoHS都在第4(5)条所列法规之内,中国卖家直接向欧盟销售时必须有欧盟境内的经济运营者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指定欧盟进口商、授权代表或履约服务商(如FBA)担任第4条运营者。
2)其名称和联系方式标在产品、包装、包裹或随附文件上。
3)该运营者须按相关指令规定的期限(LVD/EMC为10年)保存DoC,并能应监管机构要求提供技术文件、配合调查。
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(WEEE)产品标识与回收部分适用:电热美发器属于WEEE附件III第5类「小型设备」。
Directive 2012/19/EU (WEEE) · 现行有效(德国 ElektroG;法国《环境法典》)
为什么适用:适用:电热美发器属于WEEE附件III第5类「小型设备」。生产者责任注册见EPR部分,这里只讲产品标识和销售环节的回收义务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产品上加贴「打叉带轮垃圾桶」标志(EN 50419),并标明生产者身份。
2)说明书写明分类回收方式。
3)德国:WEEE-Reg.-Nr.须写在商品报价和发票上(ElektroG §6(3),平台自2023-07-01起核查注册);B2C设备注册须提供破产担保(§7);境外生产者须通过德国授权代表(Bevollmächtigter)在 stiftung ear 注册。远程销售商如果电器仓储和发货面积≥400㎡,须免费回收旧电器(ElektroG §17,中等把握)。
4)法国:须展示单独列明的 éco-participation,并按「以旧换新」免费回收旧产品。
待机/关机能耗生态设计法规部分适用:该法规附件II明确列入「用于理发、吹发、头发护理、刷牙、剃须、按摩及其他身体护理的器具」;第2(1)条要求是须依靠市电(包括经外置电源供电)才能按预期工作(第2(1)(a)条)、额定电压≤250V的设备;序言第12点说明,需要插电充电的便携电池产品也在范围内。
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23/826 (off mode, standby and networked standby) · 自2025-05-09起适用;关机限值于2027-05-09收紧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:该法规附件II明确列入「用于理发、吹发、头发护理、刷牙、剃须、按摩及其他身体护理的器具」;第2(1)条要求是须依靠市电(包括经外置电源供电)才能按预期工作(第2(1)(a)条)、额定电压≤250V的设备;序言第12点说明,需要插电充电的便携电池产品也在范围内。如果产品用机械硬开关断电(关机0W),通常容易满足;带电子触摸开关、LCD显示或保温待机状态的型号必须测试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关机功耗(附件III):≤0.50W(2025-05-09起),≤0.30W(2027-05-09起)。
2)待机功耗:≤0.50W;带信息/状态显示的≤0.80W;联网待机≤2.00W。
3)电源管理:不提供主要功能时,应在适合预期用途的最短时间内自动进入待机或关机,除咖啡机外该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(附件III第2(b)(3)点),除非电源管理功能本身不适合该用途。常见的「60分钟自动断电」设计不符合这一上限,需要缩短,或在技术文件中论证为什么不适合设电源管理功能。
4)说明书和免费访问的官网须公布:各低功耗模式的功耗(W,保留1位小数)和自动进入该模式的时间(分钟)。
5)需要外部电源但不随附适配器时,须提供应配适配器的技术参数(附件III第3(a)(3)点)。
6)测试数据放入技术文件,并在DoC中列明。
外部电源生态设计法规部分适用:只有随产品附送USB电源适配器或外置电源的无线/USB款才适用(针对适配器本身)。
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19/1782 (external power supplies) · 自2020-04-01起适用。(EU) 2019/1782适用至2028-12-13。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25/2052自2028-12-14起适用,并废止2019/1782(第8条、第10条)。2025-12-14至2028-12-14期间投放、已符合2025/2052的外置电源,视为符合2019/1782(第9(3)条)。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:只有随产品附送USB电源适配器或外置电源的无线/USB款才适用(针对适配器本身)。直接插电的普通款不适用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附送的适配器要满足平均效率和空载功耗限值。
2)适配器铭牌须标注输出功率、输出电压、输出电流。
3)说明书和官网须公布适配器的制造商、型号、输入电压/频率、平均效率、10%负载效率、空载功耗等信息。
4)要求适配器供应商提供CE/LVD/EMC文件和能效测试报告。
电池法规(仅限无线/充电款)部分适用:只适用于内置锂电池的无线直发夹、卷发棒。
Regulation (EU) 2023/1542 (Batteries Regulation) · 分阶段适用:CE 2024-08-18;分类回收标志 2025-08-18;EPR 2025-08-18;可拆卸、二维码 2027-02-18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:只适用于内置锂电池的无线直发夹、卷发棒。插电款不适用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内置的便携式电池须合规并有CE/DoC(自2024-08-18起)。
2)自2025-08-18起,电池必须带分类回收标志(第13(4)条);镉>0.002%或铅>0.004%的要加注 Cd/Pb(第13(5)条)。第13(1)–(3)条的通用信息和容量标签要等实施法案生效后18个月才强制,目前尚未强制。
3)自2027-02-18起:便携电池须能由用户用市售普通工具拆卸和更换(第11条),并须附拆换说明;同日起电池须加二维码(第13(6)条)。目前很多一体封装的无线款需要改设计;「经常接触溅水、可冲洗」的例外(第11(2)(a)条)只在为保障安全确有必要时才适用,范围很窄。
4)电池须作为备件,在该型号最后一台投放市场后至少供应5年(第11(7)条)。
5)EPR:电池法规 (EU) 2023/1542 第56(3)条规定,以远程销售方式直接向某成员国终端用户销售电池(含内置在产品中的电池)的生产者(第3条第(47)(d)点),须在每个销售国书面指定电池EPR授权代表。德国:经授权代表在 stiftung ear 按 BattDG 注册,并在2026-01-15前加入 OfH。法国:指定 mandataire,并经 ecosystem 或 Batribox(Screlec)取得电池IDU。
6)运输须有 UN38.3 测试报告;电芯安全可参照 EN 62133-2。
REACH 化学品法规适用:手柄、电源线、硅胶件等都是「物品」。
Regulation (EC) No 1907/2006 (REACH), incl. Art. 33 and Annex XVII · 现行有效(候选清单每半年更新)
为什么适用:适用:手柄、电源线、硅胶件等都是「物品」。PVC含铅限制:REACH附件XVII第63项(entry 63)第15段规定,PVC物品含铅≥0.1%的,自2024-11-29起不得投放(由 2023/923 号法规加入)。按第19段(c),该限制不适用于属于以下法规范围的物品:(EC) 1935/2004(食品接触)、2011/65/EU(RoHS)、94/62/EC(包装)、2009/48/EC(玩具),这些物品由各自的法规管铅。本品属于RoHS范围,PVC电源线里的铅改由RoHS的0.1%限值管辖。第63项的其他段落(如第7段:儿童可能放入口中的物品)另行判断。PFHxA限制(2024/2462)也不覆盖电器涂层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第33条:任何部件含高关注物质(SVHC)>0.1%时,须告知下游;消费者索取时须在45天内答复。
2)附件XVII第50项(entry 50):与皮肤直接接触的橡胶/塑料部件(如手柄、硅胶防烫套),8种多环芳烃(PAH)各≤1 mg/kg。
3)SCIP通报依据的是《废弃物框架指令》第9(1)(i)条(不是REACH),由欧盟境内的进口商/供应商提交。
4)建议每年按候选清单更新一次供应商声明。
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(POPs)适用:发热板的PTFE/陶瓷涂层可能残留PFOA;PVC线材可能含短链氯化石蜡(SCCP);塑料外壳阻燃剂可能含十溴二苯醚(decaBDE)。
Regulation (EU) 2019/1021 (POPs) · 现行有效(附件I持续增补)
为什么适用:适用:发热板的PTFE/陶瓷涂层可能残留PFOA;PVC线材可能含短链氯化石蜡(SCCP);塑料外壳阻燃剂可能含十溴二苯醚(decaBDE)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要求供应商声明 PFOA 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符合附件I限值(如 PFOA ≤0.025 mg/kg)。
2)声明不含 SCCP、decaBDE、PFHxS 等。
3)必要时对涂层和线材做检测。
PPWR 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适用:彩盒、内托、电商外箱都属于包装。
Regulation (EU) 2025/40 (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) · 自2026-08-12起适用(最小化、空置率等要求自2030年起)
为什么适用:适用:彩盒、内托、电商外箱都属于包装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自2026-08-12起:包装中有害物质须尽量减少,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合计≤100 mg/kg(第5条);各国EPR义务继续适用。
2)德国:在 LUCID 注册并加入双元回收系统;自2026-08-12起,在德国没有机构的境外卖家还须书面指定德国包装EPR授权代表(PPWR第45(3)条,见EPR部分)。
3)法国:加入 Citeo、Adelphe(Citeo集团子公司)或 Léko 之一,取得包装类IDU(ADEME SYDEREP);家用包装须印 Triman 和 Info-tri;境外生产者须委任法国 mandataire(2026-07-10起)。
4)后续时间表:包装重量和体积最小化(第10(1)条)自2030-01-01起;电商/运输包装空置率≤50%(第24条)自2030-01-01或实施法案生效3年后(以较晚者为准);统一分类标签按PPWR后续时间表执行。
新产品责任指令适用:2026-12-09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适用无过错产品责任。
Directive (EU) 2024/2853 (Product Liability Directive) · 适用于2026-12-09后投放市场的产品
为什么适用:适用:2026-12-09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适用无过错产品责任。烫伤、触电属于典型的人身损害场景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进口商、授权代表、履约服务商(如FBA仓)都可能被追责。
2)因此平台和服务商会更严格地索要DoC、测试报告和欧盟责任人信息。
3)建议投保产品责任险。
4)保留技术文件和批次追溯记录。
无线电设备指令 + 网络安全授权法规 / 《网络韧性法案》(CRA)不适用(常规款):普通直发夹、卷发棒没有无线功能。
Directive 2014/53/EU (RED); Delegated Regulation (EU) 2022/30; Regulation (EU) 2024/2847 (CRA) · RED现行有效。(EU) 2022/30自2025-08-01起适用;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(EU) 2026/339第1条规定其自2027-12-11起废止(最后适用日2027-12-10),之后由《网络韧性法案》(EU) 2024/2847的网络安全要求取代。《网络韧性法案》(EU) 2024/2847:2024-12-10生效;第14条(主动利用的漏洞和严重事件报告)自2026-09-11起适用;其余义务自2027-12-11起全面适用。
为什么适用:不适用(常规款):普通直发夹、卷发棒没有无线功能。只有带蓝牙/Wi-Fi、可用APP控温的「智能」款才适用:此时RED取代LVD和EMC;能联网的还要满足 (EU) 2022/30 号法规(EN 18031-1),该法规自2027-12-11起废止(最后适用日2027-12-10),之后由《网络韧性法案》(CRA)的网络安全要求取代;CRA第14条报告义务自2026-09-11起已适用。USB-C统一充电(2022/2380)也不适用,因为美发器不在其产品清单内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常规款:无需做RED/CRA。
2)智能款:按RED做无线测试(如 EN 300 328、EN 301 489),2027-12-10前网络安全按 EN 18031-1。
3)智能款:《网络韧性法案》(CRA)第14条(主动利用的漏洞和严重事件报告)自2026-09-11起已适用;其余义务自2027-12-11起全面适用,要提前规划好合规(安全更新、漏洞处理流程)。
数据法(仅限智能款)部分适用:只针对带App、Wi-Fi或蓝牙、会产生并能对外传输使用数据的「联网产品」。
Regulation (EU) 2023/2854 (Data Act) · 2025-09-12起适用;第3(1)条义务只适用于2026-09-12之后投放的产品(第50条)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:只针对带App、Wi-Fi或蓝牙、会产生并能对外传输使用数据的「联网产品」。普通直发夹、卷发棒没有这类功能,不适用;只有可用APP控温的「智能」款才需要判断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常规款:无需处理。
2)智能款:如属于「联网产品」,2026-09-12之后投放的产品须满足第3(1)条「数据可访问性设计」义务(第50条)。
能效标签 / ESPR 生态设计框架不适用:美发器没有能效标签授权法规;ESPR目前没有针对美发器的生效措施(未售出产品销毁禁令只针对服装和鞋类)。
Regulation (EU) 2017/1369 (Energy Labelling); Regulation (EU) 2024/1781 (ESPR) · 目前无生效义务
为什么适用:不适用:美发器没有能效标签授权法规;ESPR目前没有针对美发器的生效措施(未售出产品销毁禁令只针对服装和鞋类)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无需加贴能效标签,也无需提供数字产品护照(DPP)。
2)关注ESPR工作计划中针对电子电气产品的横向可维修性要求,未来可能覆盖本类产品。
维修权指令部分适用:制造商维修义务(第5条)只针对附件II所列产品(本品不在内)。
Directive (EU) 2024/1799 (Right to Repair), Art. 16 amending Directive (EU) 2019/771 · 第16条自2026-07-31起适用(以各国转化法为准)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:制造商维修义务(第5条)只针对附件II所列产品(本品不在内)。但第16条修订(EU) 2019/771,自2026-07-31起(以各国转化法为准)适用于所有消费品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本品不在附件II内,无需承担第5条的制造商维修义务。
2)在法定保修期内,消费者选择维修作为补救时,卖方责任期一次性延长12个月((EU) 2019/771 新第10(2a)条)。
3)可修性和耐用性也纳入合同符合性判断((EU) 2019/771 第7(1)(d)条)。
玩具安全指令 / 化妆品法规(易混淆项)不适用:真实可用的直发夹、卷发棒不是玩具,也不是化妆品。
Directive 2009/48/EC (Toy Safety); Regulation (EC) No 1223/2009 (Cosmetic Products) · 现行有效(玩具法规 2025/2509 自2030-08-01起适用)
为什么适用:不适用:真实可用的直发夹、卷发棒不是玩具,也不是化妆品。例外有两种:一是设计给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「玩具造型器」,按玩具管理(电动玩具适用 EN 62115;新玩具法规 2025/2509 自2030-08-01起适用);二是随产品附送的护发精华或喷雾,属于化妆品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不要在商品页用「儿童玩具」「kids toy」等措辞,以免被归为玩具。
2)附送的护发液须有欧盟化妆品责任人并在CPNP通报,否则不要附送。
绿色宣传禁令(赋能消费者绿色转型指令)部分适用:只在商品页、包装上做环保宣传时适用。
Directive (EU) 2024/825 (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), amending Directives 2005/29/EC and 2011/83/EU · 自2026-09-27起适用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:只在商品页、包装上做环保宣传时适用。成员国须自2026-09-27起适用该指令(德国通过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UWG、法国通过《消费法典》转化)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没有公认的卓越环境表现(如欧盟生态标签)证明时,不要使用「umweltfreundlich / éco-responsable / 环保 / 绿色」等笼统环境声明。
2)不要基于碳抵消宣称产品「碳中和」「对环境无影响」。
3)不要使用非官方认证体系的自创可持续标识。
法国国内:法语强制与AGEC信息义务部分适用:在法国销售时,标签、说明书和保修信息必须有法文。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:在法国销售时,标签、说明书和保修信息必须有法文。AGEC的「产品环境特性信息单」只针对超过门槛的生产者(2025年起为营业额≥1000万欧元且同类产品投放≥1万件),大多数中小卖家暂不适用。
卖家要做什么:
1)提供法文说明书和警示语。
2)法国商品页展示 éco-participation 金额和 IDU(平台条款也有此要求)。
3)制造商/进口商须告知零售商备件可供应的期限。对电器而言,没有提供该信息就视为备件不可供应(中等把握)。
4)超过门槛的生产者须在线公布环境特性信息单(含SVHC、可回收性等)。
生产者责任延伸(EPR)注册
EPR:卖家要为包装、电器、电池等回收付费,并在当地登记。没有登记号,平台可能下架你的商品。
| 国家 | 类别 | 登记机构 | 平台是否核查 |
|---|---|---|---|
| DE | 电子电气设备(WEEE / ElektroG) | stiftung ear(按 ElektroG 注册,第5类「小型设备」,面向私人家庭 b2c;境外生产者须通过德国授权代表(Bevollmächtigter)在 stiftung ear 注册) | 要查。WEEE-Reg.-Nr.须写在商品报价和发票上(ElektroG §6(3),平台自2023-07-01起核查注册);B2C设备注册须提供破产担保(§7)。2023-07-01起,平台和履约服务商依法核验 WEEE-Reg.-Nr.。境外生产者须通过德国授权代表(Bevollmächtigter)在 stiftung ear 注册。Amazon.de 要求在合规门户按「品牌×设备类型」逐一提交,并向 stiftung ear 核验,不合规的链接会被下架;Kaufland 等平台同样依法校验,没有有效号码的商品不能在德国站销售。 |
| DE | 包装(VerpackG → 2026-08-12起为 VerpackDG/PPWR) | ZSVR 包装登记处 LUCID + 参加一家双元回收系统;自2026-08-12起,境外卖家另须书面指定德国包装EPR授权代表(Bevollmächtigter) | 要查。平台和履约服务商须核验卖家的 LUCID 注册。LUCID 必须由卖家本人注册,不能委托履约服务商代办。自2026-08-12起(PPWR第45(3)条,结合第3(1)(15)(c)(d)点),在德国没有机构、直接向德国终端用户销售带包装产品的境外卖家(包括中国卖家),须书面指定德国包装EPR授权代表(Bevollmächtigter);LUCID注册仍须卖家本人完成,并在注册中登记该代表。德国:自2026-08-12起,PPWR直接适用,《包装法实施法》VerpackDG(Verpackungsrecht-Durchführungsgesetz)取代VerpackG(中等可信度,以gesetze-im-internet.de公布文本为准)。 |
| DE | 电池(BattDG / 电池法规,仅限无线充电款) | stiftung ear(经德国电池EPR授权代表按 BattDG 注册)+ 加入生产者责任组织(OfH) | 要查。按电池法规第62(6)条,平台须向生产者收集电池注册号和合规自我声明,内置在电器里的电池也算在内。按电池法规 (EU) 2023/1542 第56(3)条,以远程销售方式直接向德国终端用户销售电池(含内置在产品中的电池)的生产者(第3条第(47)(d)点),须书面指定德国电池EPR授权代表,经授权代表在 stiftung ear 按 BattDG 注册,并在2026-01-15前加入 OfH。插电款不涉及这一项。 |
| FR | 电子电气设备(DEEE ménagers) | 加入 ecosystem 或 Ecologic,并经 ADEME 的 SYDEREP 取得 IDU | 要查。依据 AGEC 法,平台须收集 IDU,否则代缴生态费用:Amazon.fr 未提交有效 IDU 的卖家会被自动纳入「Nous payons en votre nom」,由 Amazon 代缴并开票收回;Cdiscount 代缴后另收所收款项7.3%的管理费;TikTok Shop 法国站 WEEE 代缴费率为0.74%(页面所列为2025年费率)。另外:商品页须显示 éco-participation;须免费以旧换新回收。自2026-07-10起,在法国境外设立的生产者须为其涉及的REP类别(本品:DEEE、家用包装,无线款另加电池)书面指定法国 mandataire(Code de l'environnement Art. L541-10-9-1,loi n° 2026-602)。 |
| FR | 家用包装(emballages ménagers) | 加入 Citeo、Adelphe(Citeo集团子公司)或 Léko 之一,经 ADEME SYDEREP 取得包装类 IDU | 要查。平台收集包装 IDU,没有就代缴(TikTok 法国站包装代缴费率0.49%,2025年费率)。家用包装须印 Triman 和 Info-tri。自2026-07-10起,在法国境外设立的生产者须为家用包装类别书面指定法国 mandataire(Code de l'environnement Art. L541-10-9-1,loi n° 2026-602)。 |
| FR | 电池(piles et accumulateurs,仅限无线充电款) | 指定法国 mandataire,并经 ecosystem 或 Batribox(Screlec)取得电池 IDU;两者2025-08-11获批覆盖全部电池类别至2030-12-31 | 要查。平台收集电池 IDU,没有就代缴(TikTok 法国站电池代缴费率1.40%,2025年费率)。电器内置的电池要单独按电池类别申报,不能只报 DEEE。按电池法规 (EU) 2023/1542 第56(3)条,以远程销售方式直接向法国终端用户销售电池(含内置在产品中的电池)的生产者,须书面指定法国 mandataire;自2026-07-10起,在法国境外设立的生产者须为电池类别书面指定法国 mandataire(Code de l'environnement Art. L541-10-9-1,loi n° 2026-602)。 |
| FR | 图文纸张(papiers graphiques,说明书、宣传页) | Citeo(法国图文纸张REP) | 本次未核实平台是否核查。法国另有图文纸张REP(Citeo负责)。随产品附带的说明书是否须申报、由谁申报,以Citeo的申报指南为准(中等可信度)。 |
平台须知
- Amazon.de:Amazon 官方公告(News_Amazon):在德国销售电子电气设备必须提供 WEEE-Reg.-Nr.,要先在品牌注册(Brand Registry)中登记品牌,再在合规门户为每个「品牌×设备类型」组合提交号码,由 Amazon 向 stiftung ear 核验。自2023-07-01起,Amazon 依法下架不合规链接。没有号码的卖家可直接在 stiftung ear 注册,或使用 Amazon 的 EPR 服务。 来源
- Amazon.fr:Amazon 工作人员在官方论坛说明(2024年帖子):每个 REP 类别须在 REP 合规门户提交一个有效 IDU。非生产者不能再用通用 IDU FR000000_00DIST,须向上游生产者索取,并勾选「非生产者」确认。截止日前没有提交有效 IDU 的,自动纳入「Nous payons en votre nom」,由 Amazon 代缴并开票收回费用。 来源
- TikTok Shop EU:非食品类商品必须指定欧盟境内的 GPSR 责任人(欧盟制造商、授权代表、进口商或履约服务商),在上架时填写名称、完整欧盟地址、电话和邮箱,信息会显示在商品页,同时须标在产品、包装或随附文件上。信息缺失或无效的商品可能被拒绝、限流或下架(页面日期2026-09-30)。 来源
- TikTok Shop EU(EPR代缴):EPR 代缴(POB)服务只在法国、意大利、西班牙提供,德国没有,所以德国的 WEEE、包装、电池必须卖家自行注册。法国费率(页面所列为2025年费率,页面更新于2026-10-12):WEEE 0.74%,包装0.49%,电池1.40%。在法国退出代缴又没有自己的注册号的,不能销售 EPR 范围内的商品。 来源
- Kaufland.de:卖家后台须填写本人的 LUCID 注册号,不能由履约服务商代办。自2023-07-01起,平台依法校验电子电气设备卖家的 WEEE 号。没有德国分支的卖家须经授权代表在 stiftung ear 注册。(该页面有反爬限制,本次未能直接复核页面原文。) 来源
- Cdiscount:按2025-08-25版卖家条款(CGMAD)F条:
1)首次投放者须加入生态组织,并把 IDU 写进自己的销售条款(CGV)。
2)商品页须显示 éco-contribution。
3)须应买家要求免费回收同类旧产品;如由平台代卖家回收,每次向卖家收取€80固定补偿。
4)未提供有效 IDU 的,平台代为申报和缴费,另收所收款项7.3%的管理费,并可预扣款项。
5)产品安全条款要求在线展示欧盟责任经济运营者(市场监督法规 (EU) 2019/1020、GPSR)。 来源 - Allegro:Allegro 主要服务波兰、捷克、斯洛伐克、匈牙利,不覆盖德法。自2024-12-13起,商品页须填写制造商信息(名称、地址、邮箱)、安全信息(当地语言说明书、标签图片或警示),以及欧盟责任人信息(制造商在欧盟境外时);只写在标签上不够。用自有品牌销售、由中国工厂代工的卖家,本身就被视为制造商。 来源
- bol.com:bol.com 主要面向荷兰和比利时,不覆盖德法,需要另做荷兰、比利时的 EPR。荷比市场相关案例:比利时主管机构通报(Safety Gate 编号 SR/00054/26)一款中国原产的热风梳(可换头热风造型器,可能归 8516 31),焊料含铅67%、含镉0.56%,塑料含 DEHP、DIBP、DBP 超标,不符合 RoHS,措施为强制退市(由进口商执行)。 来源
- 跨境电商平台(Safety Gate 案例):法国主管机构2026年通报过两款经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的中国原产电热美发器:SR/00902/26(一款二合一直发/卷发器)、SR/01281/26(一款直发夹)。通报的问题都是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足、绝缘不足导致触电,以及手柄过热导致烫伤,不符合 LVD。措施为平台下架、召回、向消费者发出警示。 来源
常见的坑
- 触电是本品类最主要的通报原因。本页核实的2026年 Safety Gate 案例:法国主管机构通报的 SR/01281/26、SR/00902/26、SR/01529/26,涉及经多个电商平台销售的中国原产电热美发器,均被认定不符合 LVD。典型缺陷包括: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足;只有单层绝缘;内部导线只靠焊点固定,脱落后可能碰到外露金属件;电源线会碰到发热板。措施为平台下架,部分同时召回并警示消费者。
- 手柄过热会被认定为烫伤风险,例如 SR/01281/26、SR/00902/26。出货前要按 EN 60335-2-23 做温升测试,确认手柄和支架的设计合格,不能只给一份工厂自出的「CE证书」。
- 有害物质超标。爱沙尼亚主管机构通报(编号 SR/00579/26)一款直发夹,焊料含铅28%,不符合 RoHS。比利时主管机构通报(编号 SR/00054/26)一款中国原产的热风梳,焊料含铅67%、含镉0.56%,塑料含 DEHP 16%。要每批要求 RoHS 检测,重点查焊锡、电源线和软质塑料。
- 插头和电源线规格不匹配。欧标扁插(EN 50075)最高只能用于2.5A,大功率造型器要配德法通用的16A插头;不要发英标、美标插头或附转换头的版本。斯洛伐克主管机构通报(编号 OR/00012/26)一款中国原产的直发夹,电源线截面不足,存在触电和绝缘起火风险,不符合 LVD 和 EN 60335-1/-2-23。
- 电池款有设计陷阱。自2025-08-18起,电池须带分类回收标志;自2027-02-18起,内置便携电池必须能由用户用市售工具拆换(电池法规第11条),电池还须作为备件供应至少5年。现在常见的胶封一体无线直发夹需要提前改模。另外,按电池法规第56(3)条,还须在德法分别书面指定电池EPR授权代表:德国经授权代表在 stiftung ear 按 BattDG 注册,并在2026-01-15前加入 OfH;法国指定 mandataire,并经 ecosystem 或 Batribox(Screlec)取得电池IDU。还要备好 UN38.3 运输报告。
- WEEE号码对不上会被下架。Amazon.de 要求按「品牌×设备类型」逐一提交,并向 stiftung ear 核验。境外生产者须通过德国授权代表在 stiftung ear 注册;WEEE-Reg.-Nr.须写在商品报价和发票上(ElektroG §6(3)),B2C设备注册须提供破产担保(§7)。
- 法国不只是要一个 IDU。商品页要显示 éco-participation,还要免费以旧换新回收。在 Cdiscount 上,由平台代为回收的每次向卖家收取€80;没有 IDU 的,平台代缴生态费并另收7.3%管理费;自2026-07-10起,境外生产者须为涉及的每个REP类别(DEEE、家用包装、电池等)书面指定法国 mandataire(Code de l'environnement Art. L541-10-9-1)。
- 没有欧盟责任人就不能卖。TikTok Shop、Allegro、Cdiscount 都要求在商品页展示制造商和欧盟责任人信息(GPSR 第19条、市场监督法规 (EU) 2019/1020 第4条),说明书和警示语要用德语/法语,包括 EN 60335「8岁以上儿童……」以及浴室用水警示。
- 法国主管机构对跨境平台商品的通报较多。本页核实的3起触电/烫伤案例都由法国通报,涉及多个跨境电商平台上销售的商品;平台下架往往很快,也可能影响卖家账号。
- 自动断电时间别设太长。待机法规 2023/826 要求不使用时在≤20分钟内自动进入待机或关机,常见的「60分钟自动断电」需要缩短,或在技术文件中给出充分理由;说明书和官网还要公布待机/关机功耗和进入时间。
- 归类陷阱。热风梳和多功能造型器可能被海关改归 8516 31 00;把电热卷发器申报成不加热发卷(9615)属于错误申报。大批量进口前要查 EBTI 或申请 BTI,确保申报品名与实际功能一致。
- 2026-12-09之后投放的产品适用新的产品责任指令,履约服务商(如FBA仓)也可能被追责。预计平台会更频繁地抽查 DoC、测试报告和责任人信息,建议同时投保产品责任险。
- 自2026-09-27起,欧盟禁止没有依据的笼统环保宣传(Directive (EU) 2024/825)。商品页不要随意写「umweltfreundlich / éco-responsable / 环保材料」等字样。